正式比赛有三局两胜、五局三胜、七局四胜几种赛制,每局上限得分为11分,哪一方率先打满11分,就可以赢得当局比赛。10平后,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。比赛正式开始之前,裁判员会用硬币来决定哪一方具有优先发球、接发球或选择场地的权利。
1、发球:发球开始时,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,手掌张开,保持静止。发球时,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,不得使球旋转,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,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。
2、击球:对方发球或还击后,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,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,或触及球网装置后,再触及对方台区。
3、次序和方位:在获得2分后,接球方变为发球方,依此类推,直到该局比赛结束,或直至双方比分为10平,或采用轮换发球法时,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,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。在双打中,每次换发球时,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,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。在一局比赛中首先发球的一方,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中应首先接发球,在双打比赛的决胜局中,当一方先得5分后,接发球一方必须交换接发球次序。一局中,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,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。在决胜局中,一方先得5分时,双方应交换方位。
3、间歇:在局与局之间,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。在一场比赛中,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。每局比赛中,每得6分球后,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,有短暂的时间擦汗。